《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公告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20-10-30 17:24:31
為充分了解市場需求,促進土地交易信息全面、有序公開,
附件1
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預公告實施細則
為充分了解市場需求,促進土地交易信息全面、有序公開,合理安排供地節奏和時序,促進土地市場平穩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預公告地塊范圍
預公告地塊應為本年度土地供應計劃范圍內,且權屬清晰,征收補償工作基本完成,不涉及法律糾紛,用地性質、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確定的國有建設用地。
二、預公告主要內容
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委托公共資源交易機構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公告。預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土地位置、規劃編號、用地面積、規劃用途、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土地整治機構(投融資平臺)名稱及聯系方式等需要公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