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0〕10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和《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現代建筑產業鏈條
(一)加快形成現代建筑產業集群??茖W布局產業基地,積極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全力構建名企匯集、上下貫通、集約集聚的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重點發展部品部件生產、裝備制造、機電管線集成、物流運輸、智能家居、工業化裝修等產業,推進智能制造在相關產業領域中的廣泛應用。力爭到2025年底,現代建筑產業產值達到3000億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為西部現代建筑產業高地。
(二)引導企業轉型升級。培育具備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一體化能力的裝配式建筑龍頭企業。扶持高等級資質企業,支持特級企業申請相關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對重慶市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100名的總承包企業,支持其申請不高于總承包資質等級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支持我市龍頭企業與外地企業聯合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項目,提升本地企業工程技術能力。力爭到2025年底,我市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數量西部領先。
(三)提升設計咨詢能力。大力支持勘察設計企業申請綜合甲級資質,力爭到2025年底,工程勘察設計綜合甲級企業達到10家以上。充分發揮設計引領作用,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能力,補齊本地設計能力不強的短板。打造設計之都,匯集優秀設計資源,推動創建工程設計、創意設計、美術設計等創新設計平臺。在綜合交通樞紐等市級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中積極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強化咨詢、設計、招標、建造等各環節統籌協調,提升綜合服務能力。
二、提升項目實施水平
(四)擴大裝配式建筑實施規模。全市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建筑工程項目以及有條件的軌道交通、道路、橋梁、隧道項目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或裝配式建造方式。從2020年9月2日起,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辦公、商業、文教、科研等社會投資公共建筑和計容建筑規模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應在供地方案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且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各區每年在建設項目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到2025年底,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可參照制定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五)嚴格裝配式建筑項目管理。政府投資項目應在立項和可研批復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并據此核準投資估算和設計概算。市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政府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納入供地方案,落實到土地出讓條件中。住房城鄉建設、交通等主管部門應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落實到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確保裝配率滿足相關規定。建立裝配式建筑預制部品部件駐廠監造制度,將質量監督延伸到工廠。
(六)實施建筑品質提升行動。以實施裝配式建筑為突破口,提供高品質建筑產品,推動解決住宅質量通病問題。制定住宅性能標準,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安全、健康、通風、采光、遮陽、智能等性能作為住宅建設的重要指標。發展綠色建筑,進一步提高政府投資項目、大型社會投資項目二星級綠色建筑實施比例。制定健康建筑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引導發展健康建筑。繼續實施施工現場形象品質提升行動計劃,強化文明施工管理。
三、推進大數據智能化技術應用
(七)加快實施智能建造。依托智能建造,促進實體建筑和虛擬建筑融合、實體工地和數字工地融合、建筑業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融合。以裝配式建筑為載體,推動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在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重慶經開區、墊江縣開展智能建造試點,加快形成智能建造技術體系、制度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到2025年底,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全面實行數字化建造方式,建筑業企業全面實現數字化轉型。
(八)全面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政府投資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公共建筑項目(或包含2萬平方米以上規模公共建筑面積的綜合體建筑)以及軌道交通工程、道路、橋梁、隧道和三層及以上的立交工程項目,在設計、施工階段均應采用BIM技術,并通過BIM項目管理平臺提交BIM模型。原則上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宜采用BIM技術。推廣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在施工現場的應用。
(九)拓展智慧工地應用。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人員、設備、建造過程等智能化應用水平開展分級評價,推進物聯網、BIM技術和電子簽名電子簽章等技術的融合應用,提升工程項目智能化和精細化管控水平。開展工程項目數字化試點,以電子簽名和電子簽章為基礎,實現施工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的數字化,實時生成數字城建檔案。
(十)發展基礎設施物聯網。推進物聯網在城市供排水、道路路網、公共停車場、市政管網、市政消火栓、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應用。對新建、改擴建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實施物聯網建設。打造以“地理信息系統(GIS)+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物聯網(AIOT)”為核心的自生長、開放式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并依托CIM平臺,集成、分析和綜合應用全市各類城市基礎設施物聯網數據,努力形成“萬物互聯”的城市基礎設施數字體系。
(十一)支持建筑業互聯網發展。充分借鑒工業互聯網理念發展建筑業互聯網,統一工程建造數據標準,集成工程建造軟件,培育工程建造的模型化、軟件化、復用化平臺,全面賦能線下建造環節。發展第三方建筑云,推進建筑業企業和工程建造活動“上云上平臺”。參照工業互聯網對建筑業互聯網發展給予支持。打造智能建造產業園區,支持發展工程建造軟件產業和建筑業大數據產業,積極培育智能建造產業生態。以建筑業大數據支撐互聯網金融向建筑業拓展,發展建筑業供應鏈金融和工程保險。
四、推進技術創新
(十二)完善技術標準。以現有成熟結構體系為基礎,完善部品部件、機電管線、工業化裝修、物聯網應用等配套技術標準,形成在成渝地區具有影響力和廣泛適用性的區域性地方標準。以廚衛標準化和戶型標準化為基礎,推動部品部件標準化、模數化設計、生產和應用。發布智能建造相關平臺數據接口、部品部件建筑信息模型(BIM)參數、工程項目數據采集和工程項目數字化應用等技術標準,建立智能建造標準體系。
(十三)強化科技創新。堅持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將裝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綠色建造等納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予以重點支持,支持開展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相關技術、產品推廣應用。培育現代建筑產業協同創新平臺,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科研單位申報市級新型高端研發機構。
五、加強政策支持
(十四)完善招投標和工程總承包政策。裝配式建筑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技術復雜的,可采用資格預審公開招標;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并經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可采用綜合評估法。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組織招標,可將投標人具備工廠化生產基地、相應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及安裝能力、裝配式建筑工程業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能力等作為投標資格或者商務條件。鼓勵具有裝配式建筑工作經驗且符合入庫條件的人員進入市綜合評標專家庫。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即可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在確定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的條件下,允許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沒有詳細工程量清單的條件下帶方案招標。探索建立工程總承包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程總承包單位對項目成本控制的積極性。
(十五)落實優惠政策。按照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規定,對符合有關規定的裝配式建筑建設單位,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列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裝配式建筑項目按其采用的揚塵污染控制措施情況,享受環境保護稅優惠。在國土空間規劃中充分保障現代建筑產業用地需求。開通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運輸“綠色通道”,優化符合安全規定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運輸手續辦理流程,對重點工程部品部件運輸給予通行支持。
六、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十六)加強宣傳引導。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調動投資方、開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等市場主體積極性,通過制作宣傳視頻、召開項目現場觀摩會等多種方式,宣傳建筑產業現代化在安全、性能、品質等方面的顯著優勢,提高消費者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廣泛宣傳建筑產業現代化在技術、經濟、環保等方面的綜合效益,營造各方共同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市場氛圍。
(十七)加強督查考核。將建筑產業現代化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指標體系,對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考核定期通報考核結果,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