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u id="uooyu"></menu>
  • 法律法規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公示公告 > 法律法規
    《關于科學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20-10-30 16:20:51

    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科學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

    來源:重慶日報發布時間:2020-09-29 06:48字號:[小][大]【打印正文】分享到:

    近日,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科學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科學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科學建立我市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保護自然、服務人民、永續發展為目標,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建立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全市重要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助力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推動“一區兩群”協調發展,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2020年年底前,優化整合現有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各類自然保護地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與生態保護紅線相銜接。到2025年,爭取國家批準在渝設立國家公園,各類自然保護地完成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和勘界立標,基本建成自然保護地體系框架。到2035年,自然保護地管理達到全國先進水平,自然保護地占全市轄區面積18%以上。

     

    二、分類設立自然保護地

     

    (一)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類型。委托第三方專家團隊開展以生物多樣性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對象評估調查,對全市自然生態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開展現有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和新設立自然保護地。按照保護區域的自然屬性、生態價值和管理目標進行梳理歸類,科學確定自然保護地類型及規模,逐步健全全市自然保護地體系。

     

    (二)積極創建國家公園。突出國家公園在保護最珍貴、最重要和最具有國家形象代表的生物多樣性集中分布中的主導地位,以及在自然保護地體系中的主體地位,積極研究我市國家公園的空間布局和設立方案,爭取在長江三峽、大巴山等生態區位重要、生物多樣性集中、生態保護價值較大的區域創建國家公園。國家公園建立后,在相同區域一律不再保留或設立其他自然保護地類型。

     

    (三)著力強化自然保護區基礎地位。在國內外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重大國際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按程序報國家批準后,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其他具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較大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報市政府批準后列為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對自然保護區實施嚴格管控管理,強化其在自然生態保護方面的基礎作用,確保主要保護對象安全,維持和恢復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及棲息環境。

     

    (四)著力提升自然公園生態服務功能。將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和自然景觀,具有生態、觀賞、文化和科學價值并可持續利用的區域,按相關規定報國家或市政府批準設立為自然公園。自然公園分為風景名勝、森林、濕地、地質等多種類型,既要保育自然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與地質地貌景觀多樣性,更要發揮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為人民提供優質生態產品。

     

    三、優化整合現有自然保護地

     

    (五)明確優化整合原則。以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為原則,遵從保護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保護性質不改變的總體要求,對現有220個自然保護地進行優化整合,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區劃不科學、保護對象不精準、各類空間重疊、原住居民過多等問題。優先保留國家級和市級自然保護區,其余自然保護地按照同級別保護強度優先、不同級別低級別服從高級別的原則進行優化整合,做到一個保護地、一套機構、一塊牌子。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的區域,根據生物多樣性評估結果整合到相應類型的自然保護地。

     

    (六)建立評估指標體系。根據全市自然保護地現狀,設立自然景觀、生態系統、原生植被、生物多樣性、特定保護對象以及影響因素等指標,分別確定等級和權重分值,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根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不同自然保護地類型分別提出設立分值標準,形成以自然保護對象為目標的評估調查報告,作為確定各類自然保護地保留、晉(降)級、調整、退出等優化整合措施的支撐依據。

     

    (七)依法依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根據自然保護對象評估調查報告,按照有關要求將保護價值低的建制城鎮、老場鎮、行政村或人口密集區域、社區民生設施等調整出自然保護地范圍。結合精準扶貧、生態扶貧,對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內原住居民有序實施生態搬遷,對暫時不能搬遷的,可以設立過渡期,允許開展必要的、基本的生產活動,但不能再擴大發展。依法清理整治探礦采礦、水電開發、工業建設等項目,通過分類處置方式有序退出。

     

    (八)分類有序推進優化整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全部保留,總面積和核心保護區面積原則上不減少。市級自然保護區基本保留,個別經評估確實沒有保護對象或保護價值低的調整為自然公園,符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設立標準的按程序啟動晉級申報工作??h級自然保護區根據評估調查報告實事求是優化調整,符合自然保護區設立條件的予以保留并按程序晉升為市級自然保護區,確實沒有保護對象或保護價值低的調整為自然公園?,F有各類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等根據評估調查報告開展優化整合或調整退出,合理設立自然公園類型,符合自然保護區設立標準的,按程序設立為市級自然保護區。

     

    (九)規范調整功能區范圍并勘界立標。根據國家關于自然保護地范圍和功能區調整的相關規定開展調整工作。自然保護地面積、范圍、功能區等發生變化的,重新編制或修改總體規劃,按程序報批。積極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定標并建立矢量數據庫,與生態保護紅線銜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設立界樁和標識牌。按照管理程序和有關規定糾正因技術原因引起的數據、圖件與現地不符等問題。

     

    四、積極穩妥新設立一批自然保護地

     

    (十)科學精準設立自然保護地。結合全國第三次國土調查、生態保護紅線評估、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范圍,對全市其他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資源價值較高但尚未納入現有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區域一并開展評估調查,合理確定新設立一批自然保護地,納入全市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適時啟動自然保護地設立申報工作,逐步擴大全市自然保護地規模。新設立自然保護地時要科學規劃、精準保護,防止與原住居民生產生活、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產生新的矛盾沖突。

     

    五、著力優化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

     

    (十一)理順管理體制。結合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自然資源監管體制改革,理順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職能,落實自然保護地設立、晉(降)級、調整和退出要求,細化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政策、制度和標準,實行全過程統一管理。

     

    (十二)分級行使監督管理職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由國家批準設立,由市林業局負責監督管理,明確承擔管理事務的機構和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承擔自然保護區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市級自然保護區和其他各類自然公園(按權限由國家批準設立除外)由市政府批準設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承擔管理事務的機構和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要厘清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與屬地政府及其他職能部門在監督管理、生態保護、社區發展等方面的職能職責。

     

    (十三)實行分區管控。根據各類自然保護地功能定位,既嚴格保護又便于基層操作,合理劃分功能區,實行差別化管控。對自然保護區,原則上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人為活動,一般控制區內限制人為活動。自然公園原則上按一般控制區管理,限制人為活動。結合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分類分區制定管理規范。

     

    (十四)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規定,以每個自然保護地為獨立的登記單元,清晰界定區域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使用權的邊界,明確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種類、面積和權屬性質,逐步落實自然保護地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代行主體與權利內容,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實行協議管理。

     

    六、創新自然保護地建設發展機制

     

    (十五)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對依法設立的自然保護地,按管理層級,分區分類開展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建設生態廊道、開展重要棲息地恢復和廢棄地修復,依法依規實施退田還林還草和退田還湖還濕。加強保護管理設施建設,建立監測體系,推進自然保育、巡護和監測信息化、智能化。加強管理隊伍技術裝備配置,逐步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

     

    (十六)創新自然資源使用制度。規范利用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全面實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法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原住居民權益。落實自然保護地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制度,鼓勵原住居民參與特許經營活動,探索自然資源所有者參與特許經營收益分配機制。

     

    (十七)探索全民共享機制。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內劃定適當區域開展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生態旅游等活動,構建高品質、多樣化的生態產品體系。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提升公共服務功能。推行參與式社區管理,按照生態保護需求設立生態管護崗位并優先安排原住居民。建立志愿者服務體系,健全自然保護地社會捐贈制度,充實自然保護地保護力量。

     

    七、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十八)構建監測體系。開展自然保護地資源資產本底調查,摸清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現狀。加強人類活動、生態過程及生態功能動態監測,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的智能生態監測網絡。推進自然保護地生態監測信息化建設,建設大數據平臺。加強自然保護地監測數據集成分析和綜合應用,組織對自然保護地管理進行科學評估,定期發布評估結果。適時引入第三方評估制度。

     

    (十九)強化執法監督。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在自然保護地范圍內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定期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對違反各類自然保護地法律法規等規定,造成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和資源環境受到損害的部門、地方、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承擔轄區內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市林業局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市級相關部門履行好自然保護職責。定期對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進行督查檢查和評價考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將評價考核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二十一)強化法治建設和科技支撐。加快完善自然保護地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配套制定相關管理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管理、生態修復技術研究,合理安排科研課題和經費,注重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應用。建立重慶市自然保護地評審委員會和自然保護地專家咨詢委員會。

     

    (二十二)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的多元化資金保障制度。統籌包括中央基建投資在內的各級財政資金,保障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運行和管理。根據自然保護地的管理面積、保護對象、區域位置、建設任務等分級合理安排保護、運行和管理經費,加大對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的資金投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探索建立自然保護地橫向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機制。建立完善野生動物肇事損害賠償制度和野生動物傷害保險制度。

     

    (二十三)強化宣傳引導。切實加強自然生態保護宣傳教育,挖掘自然保護地工作中出現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充分利用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提高公眾對自然保護地重要作用的認識,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支持自然保護地工作的良好氛圍。


    亚洲欧美日韩偷自拍照片,网友自拍区视频精品,日韩欧美女自拍图片,日韩电影网红自拍视频网站 (function(){ var bp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var curProtocol = window.location.protocol.split(':')[0]; if (curProtocol === 'https') { bp.src = 'https://zz.bdstatic.com/linksubmit/push.js'; } else { bp.src = 'http://push.zhanzhang.baidu.com/push.js'; }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